繳納所得稅 6種方法任選擇
繳稅萬萬稅! = = 繳稅日子又到了,請大家記得要去繳稅啊~有六種方法喔!
2010-04-27 工商時報【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98年度綜合所得稅即將申報,納稅人除了準備相關資料報稅之外,也須清楚目前國稅局提供的6種繳稅方式,南區國稅局26日建議,納稅人以提供帳戶開立取款委託書的方式,最為有利!
國稅局提供6種繳稅方式,其中,因稅法對滯納金的起算日,有多出2天的寬容期,繳稅的最後日,至6月2日止,包括(1)以現金到超商或者金融機構繳納;(2)以自動櫃員機方式轉帳繳納;(3)透過晶片金融卡在網路即時轉帳;(4)以信用卡透過電話或網路,取得授權碼方式繳納,該部分國稅局並不支付手續費,納稅人須與發卡銀行確認,是否有手續費的問題。
國稅局表示,因為作業時程問題,納稅人若是採取提供帳戶,填寫繳稅取款委託書,是最為有利的方式。雖然納稅人填寫取款日期為5月31日,但因國稅局內部還有建置資料問題,真正向銀行要求進行扣款時程,會比31日要晚個5~6天左右的作業時間,納稅人即使在31日當天,帳戶餘額不夠繳稅,只需趕在國稅局完成作業之前,將所需繳款數補足在帳戶中,不要讓國稅局無法扣款,都不會有任何滯納金利息問題。
國稅局表示,民眾提供帳戶須特別注意,千萬不要提供很少使用的帳戶,否則若是因為幾乎不使用而被銀行宣告為禁止戶,會造成繳稅上的不便,最好是經常使用的帳戶,而在填寫時持帳簿一一核對帳戶號碼,千萬不要誤填,否則國稅局一旦扣不到稅款,納稅人就有繳納滯納金的問題。
除此之外,若是可以獲得退稅的民眾,除了以網路申報可以取得7月底首批退稅的資格之外,若以提供帳戶方式申請退稅者,收到退稅時間,會比國稅局開立退稅匯票,時間上會早7天左右。
至於開立支票的納稅人,則支付日期須開立5月31日,沒有寬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