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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1
答:按管理委員會之定義,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九款之規定,「指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由區分所有權人選任住戶若干人為管理委員所設立之組織。」由此觀之,管理委員會是屬執行機構;而管理負責人之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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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7
二個比鄰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可否合併為一個管理組織。 答:已報備成立之二個管理委員會,如其為二個比鄰之公寓大廈,得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合併為一個管理組織;另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或依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規定,以一開發許可申請案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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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8
中央/縣市 主管機關 備註 內政部 營建署 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 公寓大廈自治管理手冊(PDF檔) 台北市 台北市建築管理處 服務電話:1999 (外縣市:02-27208889) 轉8388 職掌:公寓大廈管理及其組織核備、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管理與許可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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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9
(台北市)公寓它的主管機關是哪個單位?我租在商業區的大樓的最高層(但2/3住戶是一般住宅自用.管理費公司戶是住宅戶的1.5倍管理費以坪為單位).1.大廈管理委員會說我們公司較多人.須多付管理費.只有我這一戶(.請問可以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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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9
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 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第17條:住戶於公寓大廈內依法經營餐飲、瓦斯、電焊或其他危險營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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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6
... 要在區分所有人會議時提出,並做成決議記錄,社區管理委員會就有義務執行,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8條第4款規定,若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無正當理由未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顯然影響住戶權益者,可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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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7
管理委員會一旦通過成立之後,接下來便是報備手續了。管 理委員會成立之後,要進行報備,首先必須清楚向誰報備。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 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