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釋-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檢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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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17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所稱經銓敘審定之人員,指經銓敘部依據公務人員任用 法律審定資格或登記者,或經法律授權主管機關審定資格者。 本法第二條第二項所稱現職人員,指前項人員於辦理退休、資遣時,具有 現職身分並依公務人員俸給法律核敘等級及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