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網際資訊網路業務(HiNet)租用契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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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6
第27條、甲方於乙方租用本業務之租用期間所提供之加值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信箱服務、網頁空間、網路相簿、網路硬碟等),於本業務終止時,亦同時終止。...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