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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03
三、道路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應設置電腦檔案紀錄與管理,其電腦系 統之規劃、設計、建立及維護,由交通部中央公路監理資訊中心負 責。 四、道路交通違規記點、記次資料之處理作業,由中央及直轄市公路主 管機關委任所屬下級機關(以下簡稱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