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波拉病毒出血熱 - 尚捷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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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28
(一)病例通報:伊波拉病毒出血熱為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第一類傳染病,應於24 小時內報告主管機關。如醫師發現疑似馬堡病毒出血熱病例(尤其是有相關流行地區旅遊史,或病人與其他確定病例在流行病學上有關聯者),應比照第一類法定傳染病於發現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