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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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0
第一條本辦法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 管理維護公司申請核發或換發登記證時,應繳交登記費新臺幣四千元及證照費新臺幣 五百元,申請補發時,應繳交證照費新臺幣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