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公寓大廈管理問與答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公寓大廈管理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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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03
公寓大廈管理問與答 【住戶之權利義務】 1.公寓大廈之承租人是否有繳納公寓大廈公共基金之義務? 答: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公寓大廈應設置公共基金,其來源如下:1、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1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