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交代條例臺南市施行細則 第一條 本細則依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公務人員交代條例臺南市施行細則 第一條 本細則依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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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12
第 1 頁,共 6 頁 公務人員交代條例臺南市施行細則 第一條 本細則依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範圍:臺南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 第三條 後任接任前任移交清冊尚未結報,即行卸任,在規定結報期間...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