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聯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 人事室

各機關聯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 人事室

瀏覽:327
日期:2024-07-1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9月27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0039371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 主旨:轉知有關各機關醫事職務出缺(如護理師等),得否免報經分發機關同意,參照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