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案例分析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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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09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