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兵役服務站-兵役法規:後備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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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0
第 6 條 後備軍人管理事項如下: 一、離營作業。 二、歸鄉報到列管。 三、異動管理。 (一)戶籍遷徙。 (二)入出國登記。 (三)因案羈押或判處徒刑。 (四)身家狀況變更。 (五)查尋人口登記。 (六)其他異動事項。...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