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將勞工勞保勞退薪資以多報少之法律責任 | 張清浩律師的部落格

雇主將勞工勞保勞退薪資以多報少之法律責任 | 張清浩律師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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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6
如果勞工不知道雇主算不算是將勞保月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而心存懷疑去檢舉。那法院會容許以勞工接到勞保局公文之日,算做知悉日。收到裁罰公文後30日內終止契約,就不會終止不合法。 勞資爭議調解,就等到勞保局裁罰後,才申請吧。...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