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試用期不適任難領資遣費- 中時電子報

勞工試用期不適任難領資遣費-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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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02
2014年8月25日 ... 雖然《勞基法》早已取消有關「試用期」的規定,但大多數的企業為了能挑選適合的人才 ,還是有1至3個月的試用期。若是企業認為新進員工並不適任,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