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預告工資以何薪資條件做為計算基準(當月實領或應領薪資)?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預告工資以何薪資條件做為計算基準(當月實領或應領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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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09
常見問答 預告工資以何薪資條件做為計算基準(當月實領或應領薪資)?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6條規定,工作三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應於10日前預告;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應於20日前預告;工作3年以上者應於30日前預告。...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