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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22
牙醫診所開立自費醫療費用收據65,000元交付患者,無貼用印花稅票,違反印花稅法第8條:應稅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規定,該牙醫診所計漏貼印花稅票260元,依印花稅法第23條,除補繳本稅外另按漏貼稅額處以5倍至15 倍罰鍰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