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本院, 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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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8
宣統元年十二月,公布法院編制法,專設司法機關,掌理民、刑事訴訟,定四級三審,以大理院為第三審,此即為最高法院之濫觴。 ... 本院地址:臺北市長沙街一段六號 聯絡電話:(02)23141160 著作權宣告 / 隱私權保護 / 網站安全政策...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