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部分-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住院部分-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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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08
一、部分負擔 住院天數 急性病房 慢性病房 1-30天 10% 5% 31-60天 20% 10% 61天以後 30% 20% 181天以後-30% 依健保局規定,每次住院30日內之部分負擔。同一疾病自付最高額30,000元,但30天以上之部分負擔則須全額自付 二、膳食費...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