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ver的財經筆記: 員工分紅費用化法規及會計處理

River的財經筆記: 員工分紅費用化法規及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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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09
(1)商業會計法第64條規定 修正前:「商業盈餘之分配,如股息、紅利等不得作為費用或損失 」。 95/5/24修正後:「商業對業主分配之盈餘,不得作為費用或損失 」。 (解釋: 業主應該就是股東,所以股東分紅不列為費用,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皆須列為費用)...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