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專利、國際商標、智慧財產-連邦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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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0
5. OHIM 指定的檢索機關未來將廢止,以加速公告及審查程序。因為歐盟商標採取形式審查制,官方不會主動審查新申請案與資料庫中的在先權利是否構成近似或衝突,而是直接將申請案公告,公告日起 3 個月內,由在先權利人自行檢視該商標是否會損及其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