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法 - 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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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06
本細則依國有財產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六條之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所稱財產之取得「依據法律規定」係指依其他法律規定 由國家取得其財產權;所稱「基於權力行使」係指國家基於公權力之行使 ,經接收、沒收或征收而取得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