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財稅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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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7
一. 什麼叫做「小規模營利事業」? 「小規模營利事業」一般人又稱「小店戶」,就是營業性質特殊或規模狹小、交易零星如什貨店、文具行等,每月營業額未達二十萬元,經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核定免用統一發票的獨資或合夥商店。...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