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醫政管理--醫師報備支援Q&A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醫政管理--醫師報備支援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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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27
Q1、醫師報備支援規定依據? A:依據 1.醫師法第8 條之2 規定:「醫師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為之。但急救、醫療機構間之會診、支援、應邀出診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2.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26 條規定:「醫療機構之醫師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