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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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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1
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條規定:「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赦免法第三條規定:「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總統依上述憲法第四十條及赦免法第三條後段規定所為罪刑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