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關懷大陸配偶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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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07
98年8月14日施行的 大陸配偶新制「 依親居留→長期 居留→定居」制度 團聚:完成結婚手續,再向移民署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 依親居留: 通過面談,經許可入境後辦理結婚登記,即可至移民署申請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