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瑞岡辯論規則

奧瑞岡辯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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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10
奧瑞岡辯論規則 壹、程序規則 第一條 比賽人員 辯論比賽分正反兩方,各推派出賽辯士三位,依申論次序分別為正(反)方一辯、二辯、三辯,並指定其中一位兼任結辯。出賽名單應於 比賽預定時間十分鐘前提報......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