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安法律諮詢-子女不願見 無法強迫探視

警安法律諮詢-子女不願見 無法強迫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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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09
若除非,能拿出證據讓法官相信,夫家以不當方法,誘導子女敵視,疏離媽媽,妨害母親探視子女,若如此,小姐可依民法規定,以書狀請求法院,要求訂定與子女會面的時間或方式,甚至把監護權改判給媽媽,但舉證夫家誘導小孩,在訴訟上很困難,因為子女會清楚表達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