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應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疑義乙案,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主旨:有關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應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疑義乙案,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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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1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9月19日 發文字號:勞職業字第0940506092號 主旨:有關 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應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疑義乙案,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說明:......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