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權利與義務 - 桃園市社會局 - 桃園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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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6
志工權利與義務. *, 發布單位, 社會局. *, 發布日期, 101-09-11. *, 詳細內容. 洽辦單位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服務內容. 志工應有以下之權利:. 1、接受足以擔任所從事工作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