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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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3
2013年6月18日 - 第2 條司法院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案件;並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案件。 第3 條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