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防災教育協會-新消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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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31
防火管理人資格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規定: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監督層次幹部,並經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充任。管理、監督層次幹部係指該場所之一級主管。...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