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瀏覽:1217
日期:2024-07-09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二條 本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用辭定義如下: 一、金融機構:指經財政部核准得辦理本票、支票或定期存款單之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及漁會信用部。...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