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 中華民國文化部- 文化法規

文化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 中華民國文化部- 文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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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29
第一條本辦法依志願服務法第十九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辦法用詞,定義 如下: 一、文化業務:指推展文化藝術有關之工作。 二、文化志工:指志願參與文化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