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用所得稅協定需要申請核發居住者證明之相關注意事項 - 社團法人台中市記帳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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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08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目前與我國簽訂全面性租稅協定計 18 個國家,分別為新加坡、印尼、南非、澳大利亞、紐西蘭、越南、甘 比亞、史瓦濟蘭、馬來西亞、馬其頓、荷蘭、英國、塞內加爾、瑞典、比利時、丹麥、以色列及巴拉圭,各協定規範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