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民法侵權行為

車禍民法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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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03
第 184 條 ( 侵權行為)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 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