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 無障礙設施規範 > 第六章 浴室 > 604 淋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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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16
604.3.4 水龍頭位置:設於入口側面牆壁,牆面之中心線左右各 38 公分且距地板面 80-120 公分之區域﹙圖 604.3.4 ﹚。 604.4 輪椅進入式淋浴間 604.4.1 定義:設有活動座椅,可選擇乘坐洗澡用輪椅者直接進入,或移位至座檯之淋浴間。...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