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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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08
泰國財政部2007年12月6日頒佈規定,任何人攜帶外幣入出境泰國,金額超過2萬美元需填寫申報單並向其海關申報。入境旅客攜帶之泰銖現金無上限,但出境上限為5萬泰銖現金,超過以上數額之現金需要向海關申報。...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