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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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27
肯定個別學習成就,並作為教師教學改進與學生學習輔導之依據。特依「國民小學 ... 5.新生入學,應依規定編班 後,按照學號之順序,繕造入學學生名冊二份,一份存校,一份於開學一個月內,函送本府備查,學生學籍資料,應以書面或電子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