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資及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免繳營所稅,盈餘併入合夥人或資本主的綜所稅申報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 獨資及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免繳營所稅,盈餘併入合夥人或資本主的綜所稅申報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瀏覽:675
日期:2024-11-14
今年的報稅很便捷(四)-獨資合夥組織免繳營所稅,盈餘併入合夥人資本主綜所稅申報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 98年5月27日已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71條第2項,規定獨資及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於辦理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僅就營利事業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