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有權拒絕提供七日鑑賞期 - 輔仁大學 - 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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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01
Google 有權拒絕提供七日鑑賞期 2011/06/28 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公益網站主持人) Google 拒絕依台灣法律規定,提供消費者對於智慧型手機應用軟體App 下載「七日 鑑賞期」,台北市政府27 日決定開罰100 萬,並要求Google 在7 月1 日前提改善...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