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首頁 > 業務查詢 > 公證業務 > 公證處簡介 > 共同注意事項 >公、認證共同注意事項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首頁 > 業務查詢 > 公證業務 > 公證處簡介 > 共同注意事項 >公、認證共同注意事項

瀏覽:973
日期:2024-07-13
公司保管之最新「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卡(發卡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商業司、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台北市、高雄市政府建設局…等) 發卡時間在六個月以內請帶 該卡正本供核對。 該卡影本,並加蓋公司大小印鑑章,留存公證處。 發卡時間超過六個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