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及替代役役期自97年1月1日起調整為1年

義務役及替代役役期自97年1月1日起調整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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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01
研議以「募兵為主」的募徵兵併行制,及依達成募兵獲得目標情況,適度縮短義務役役期 ,較符合現階段國家整體利益的結論,但因應兵員需求逐年減少,及志願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