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責

教師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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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23
教師職責 : 請準時上下課,上課鈴響五分鐘後到堂授課者為遲到,下課鈴響前離開課堂者為早退 ... 教師因執行教學或校務行政工作 ,致涉及法律訴訟案件時,學校應積極協助處理。 教師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依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經教評會審查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