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組織法 - 植根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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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2
考試院就其掌理或全國性人事行政事項,得召集有關機關會商解決之。 ... 二、將現行秘書處分科、室辦事改為分處、組、室辦事,齊一五院組織 架構及層級。 三、第二項比照司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一條定之,以應實際需要。...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