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03 月01日訂定

93年03 月01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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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06
血液透析室 護理人員資格、能力與職責 版次:第三版 2011年06月20日修訂 一般職責 一、專業訓練 (一)必須有護理師、血液透析訓練班結業證書、血液透析護理師及基 礎生命復甦術證照。(二)若無基礎生命復甦術證照加者,進入病房一個月內必須參與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