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濟常見問答─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行政救濟常見問答─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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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22
應補繳或退還稅款者,稅捐稽徵機關應於作成復查決定書,或接到訴願決定書、行政法院判決書正本後10日內填發補繳稅款繳納通知書,通知納稅義務人繳納或退回應退稅款;並自該項補繳稅款原應繳納期間屆滿之次日起或自納稅義務人繳納該項稅款之日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