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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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09
次查聲請人主張略稱: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第十一條並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均係表示憲法保障人民之表現自由。因為人民有參與政治意思決定之權利,表現自由使個人之意思,於公意形成之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