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雇主可以隨便調動勞工嗎?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雇主可以隨便調動勞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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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08
工作場所及所從事之勞務性質變更應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若雇主確有調動勞工之必要,應依調動五原則辦理:一、 基於企業經營所必須。二、 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三、 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四、 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