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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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13
」上開但書規定,嗣於36年7月修正成為現行第13條第2項規定:「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 二、證券交易法第2條規定:「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買賣,其管理依本法之規定;…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