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篇-法庭通譯的功能與定義—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理論篇-法庭通譯的功能與定義—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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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3
分析上述各家定義,我們可以得知法庭通譯至少包括五項要素:1.法院;2.審判;3.證人、法官、律師、當事人和陪審團;4.來源語,目標語;5.溝通。比較之下,剛薩雷茲的定義強調法庭通譯應忠實地反映來源語的原意,也就是語文上法律的互等性(legal ......看更多